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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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資格

滿 足 下 列 所 有 條 件 者 , 可 以 申 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

 

二) 須遞交的文件

如 申 請 人 在 澳 門 , 須 親 到 澳 門 身 份 證 明 局 提 出 申 請 。

三) 收費

四) 領取日期


注意:
1. 上述領取日期是由本局收到申請及所需之文件齊備之翌日起計算。在特殊情況下,本局可調整上述時間。

2. 如前一本旅行證因損毀、被竊或已遺失,補辦新旅行證發出的期間最長可延至六十日,在此情況下將不接受加快的申請。如確有必要,需以書面向本局提出及遞交合理證明文件,本局將在2個工作天內回覆。

五)其他問題

1. 申 請 人 在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應 如 何 申 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

(1) 如 申 請 人 在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 可 向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駐 外 國 的 外 交 代 表 機 關 、領 事 機 關 和 外 交 部 授 權 的 其 他 駐 外 機 關 或 通 過 郵 寄 向 身 份 證 明 局 索 取 申 請 表 格 。填 妥 表 格 後 , 須 附 同 下 列 文 件 寄 回 身 份 證 明 局 ( 澳 門 郵 箱 1089 號 ) , 而 年 滿 10 歲 的 申 請 人 則 還 須 在 申 請 表 中 附 上 清 晰 的 右 手 食 指 指 紋 :

 

 

(2) 收費 (a+b+c+d = 應繳費用)

申 請 人 須 遞 交 當 地 銀 行 匯 票 , 抬 頭 寫 上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身 份 證 明 局 , 或

a)   發出費用

  • 正 常 申 請 : 澳 門 幣 250 元 ;
  • 加 快 申 請 : 加 收 澳 門 幣 150 元 。

 

b)   銀行手續費

    匯 票 因 申 請 人 所 在 地 區 的 銀 行 是 否 與 香 港 銀 行 或 澳 門 銀 行 有 聯 繫 而 分 為 :

  • 美 元 匯 票 : 因 在 美 國 兌 現 , 澳 門 銀 行 需 收 手 續 費 澳 門 幣 50 元 ;
  • 港 元 匯 票 : 分 兩 種 :

    在 澳 門 兌 現 (Draft/cheque draw on Macau) , 澳 門 銀 行 不 需 收 手 續 費 ;
    在 香 港 兌 現 (Draft/cheque draw on Hong Kong) , 澳 門 銀 行 需 收 澳 門 幣 30 元 收 續 費 。

    所 有 申 請 地 兌 現 的 本 票 如 Money order、cashier order , 一 概 不 收 。

 

c)   郵費: 另加澳門幣30元 (空郵掛號)。

    如 申 請 人 需 身 份 證 明 局 以 速 遞 方 式 寄 回 證 件 , 則 申 請 人 需 另 加 使 用 澳 門 郵 局 EMS 服 務 的 費 用 :

  • 歐洲 -- 150元
  • 北美洲 -- 130元
  • 中南美洲 -- 150元
  • 非洲 -- 160元
  • 中東 -- 120元
  • 東南亞 -- 80元
  • 大洋洲 -- 90元
    如 所 在 地 區 沒 有 EMS 到 郵 服 務 , 則 申 請 人 可 聯 絡 DHL、FEDERAL EXPRESS 等 速 遞 服 務 公 司 查 詢 收 費 , 再 加 入 以 上 收 費 一 併 預 備 銀 行 匯 票 。

 

d)   額外費用(如適用)

如 不 能 遞 交 原 有 的 旅 行 證 件 或 因 證 件 損 毀 而 要 求 更 換 旅 行 證 件 的 , 需 繳 付 的 額 外 收 費 如 下 :

第一次: 加 收 澳 門 幣 150 元 ;第二次: 加 收 300 元 ;第三次: 加 收 600 元 ;第四次: 加 收 1200 元 ;第五次或以上: 加 收 2400 元 。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或以上
150元 300元 600元 1200元 2400元

 

2. 如 申 請 人 未 滿 十 八 歲 , 父 母 一 方 不 能 在 申 請 表 上 簽 名 怎 麼 辦 ?

 

  1. 如 申 請 人 的 父 母 處 於 未 婚 、 分 居 及 分 產 或 離 婚 狀 況 , 提 出 申 請 的 父 親 或 母 親 須 證 明 自 己 有 權 行 使 親 權 ;
  2. 如 父 親 或 母 親 一 方 不 能 在 申 請 表 上 簽 名 , 另 一 方 須 出 示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及 授 權 書 或 同 等 效 力 的 文 件 。

 

3. 如 申 請 人 未 滿 十 八 歲 , 父 母 雙 方 須 在 申 請 表 上 簽 名 ,但 父 母 一 方 未 能 親 臨 本 局 辦 理 , 怎 麼 辦 ?

如 父 母 一 方 未 能 親 臨 本 局 辦 理 , 可 先 向 本 局 索 取 申 請 表 格 填 寫 及 簽 名 , 填 妥 表 格 後 , 再 由 父 親 或 母 親 攜 同 未 成 年 人 向 本 局 提 出 申 請 。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