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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炳良 廖颖琪 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廖颖琪)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昨日通过公屋9月起加租10%的建议,并同时宽免9月的租金,令整体加幅减至5.42%。连同《财政预算案》代缴两个月租金的措施,公屋租户今年累计免租3个月,免租总额不但已抵销加幅,更令今年全年平均月租减25%。免租1个月令房委会少收约10亿元,小组主席张炳良表示房委会财政可以承担,他又否认公屋居民的租金「名加实减」,令「可加可减」机制名存实亡,强调通胀高企下,免租有实质需要,以减轻公屋住户的负担。
房委会早前建议,根据「可加可减」机制向全港55.3万公屋租户加租10%,加幅为《房屋条例》容许的上限,公屋住户平均每月加租139元,最高加租金额达352元。
整体加幅减至5.42%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昨日通过加租建议,决定于今年9月实施,但同时宽免9月份租金,令整体加幅减至5.42%。
房委会表示,免租1个月后,约80%租户多缴的月租少于100元,连同早前《财政预算案》公布拟为公屋租户代缴7月及8月租金的措施,租户今年累计免租3个月。以全港公屋户平均月租1,397元计算,加租10%后,9月至12月的新租金原订为1,536.7元,连同之前8个月旧租金,今年全年平均租金理应是1,444元。但先后宽免3个月租金后,今年全年平均月租仅1,083元,实际减租达25%。
平衡收入支出同上升
房委会委员蔡涯棉表示,绝大部分的委员认同公屋租户收入平均上升16.24%,反映租户的付租能力有所提升,但同时通胀高企,令租户的非住屋开支大增,有需要提供纾缓措施减轻租户负担。蔡涯棉指出,会上未有讨论检讨「可加可减」机制,但认同即使租户收入增加,并不等同付租能力同步增强,因为交通、食物和电费等的其他开支亦会相应上升,承认机制「未能准确反映租户的付租能力」。
房委会租户分担加幅
加租后又免租,蔡涯棉表示须尊重机制,免租措施是让房委会与公屋租户「共同承担」加幅;张炳良强调做法是回应社会要求,考虑到高通胀及最低工资影响,他引述委员一致同意免租1个月,以减轻租户负担,「纾缓措施是经过反覆的讨论,认为是有实质需要,并不是又加又减作抵销」。张炳良又否认机制名存实亡,并指机制经过社会长时间讨论,而且只运作2次,不能过早判断机制不可行,但承认有改善空间,惟由于涉及更改法例,须先在社会上达成共识。至于免租1个月令房委会少收10亿元,他表示财政上可以承受。
公屋联会主席王坤欢迎租金宽免安排,但他指出,2010年房委会首次按机制加租4.68%时,加幅较今次的10%为低,但同样免租1个月,质疑房委会仍然「赚到尽」。有公屋租户表示,免租1个月作用不大,因为加租是长期的影响,免租只是「有好过无」,最实际的帮助是调低加幅;但亦有公屋租户称,通胀高企,衣食住行样样加,免租1个月可以弥补部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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