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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棠荔枝山庄霸占大榄郊野公园部分官地达18年之久,兴建烧烤场、游乐场等违建物,至今仍未「还地」。香港文汇报记者刘友光 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林裕华)香港非法占用官地违例兴建搭建物的问题遏之不绝,审计署昨发表报告,指地政总署去年接获的相关个案较2008年增加15%,但检控个案却减少82%,显示地政总署未能有效侦察官地被霸占。同时,该署检控不力及缓慢,霸占官地者能透过申请短期租约,或遇警告后便清拆小部分搭建物作「拖字诀」,以致有官地被长期非法占用,其中元朗大棠荔枝山庄霸占大榄郊野公园部分官地达18年之久,至今仍未「还地」;新民党副主席史泰祖于上水的居所僭建,则在被发现后近20年才清拆。 (尚有相关新闻刊A20版)
审计报告指出,去年地政总署接获8,406宗非法占用官地个案,较2008年增加15%,但检控个案却减少82%,去年仅2宗被检控,情况令人关注。报告又指,地政总署处理的违例个案中,93%依靠传媒报道及市民举报,批评地政总署巡查不力,巡查范围仅涵盖已围封土地和违例占地黑点,其他未批租官地则被忽略,导致有官地被长期霸占。审计署又批评地政总署检控不力且缓慢,当前署方未完成处理的个案中,70%已逾4个月的目标处理期限,当中4宗更超过10年仍在处理。
荔枝山庄侵地88万未还
元朗大棠荔枝山庄更霸占官地18年仍未纠正,根据2000年图则,山庄占地约1.2万平方米,当中4,672平方米为官地。资料显示,1993年时,元朗地政处获悉山庄霸占大榄郊野公园8.2公顷官地(逾88万平方)兴建违建物,如货柜、卫生间等,1996年至去年期间,处方视察25次并发出12封警告信,但山庄只清拆小部分违建物,并同时加建动物展览区、游乐场等,再就霸占的官地多次申请短期租约,以拖延当局的执法行动,「屡拒屡申」,最新一宗申请是去年11月提出。「拖字诀」避免清拆,山庄事隔18年,至今仍未「还地」。
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十八乡乡委会主席梁福元曾承认有份经营大棠荔枝山庄,他昨日透过助理表示自己没在审计报告中被点名,故不回应事件。
史泰祖居所僭建20年清拆
报告透露,新民党副主席史泰祖于上水的居所曾有违建物,面积较地政总署记录为大,虽然署方1991年已获悉,但直至去年11月才取消该建筑物的登记及政府土地租用牌照,迫使业主在翌月清拆。审计署指,长期霸占官地个案令人感到地政总署欠决心执法,造成不良先例,有损声誉,建议地政总署全面检讨未批租和未拨用官地的策略、按优先次序分配资源。
审计署倡议每天罚款阻吓
根据法例,非法占用官地最高罚款为1万元,审计署指阻吓力不足,建议参考《建筑物条例》,每天罚款直至纠正。城规会前成员黄泽恩认为,罚则应以收益的倍数计算,才有阻吓作用,如霸占官地的收益是100万元,罚款则应为200万元。
发展局和地政总署同意审计署建议,地政总署指,大棠荔枝园已同意2个月内清拆在大榄郊野公园官地上的违建物,否则元朗地政处会执法,若最新的短期租约申请终不获批准,地政总署不会再接受新申请。发展局则指,官地遍布新界,地政总署难逐一定期巡查,因应投诉来采取行动属合理,但会灵活调配人手和资源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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