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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拉起警戒线,设立记者区。香港文汇报记者陈艳芳 摄
香港文汇报讯 出生于福建晋江的赖昌星,今年54岁,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小时候家里非常穷。
虽然学历仅小学三年级,为人却极善钻营。他阅历甚广,1994年创办远华集团之前,当过农民及螺丝厂员工,经营过汽车配件厂、纺丝机场、服装厂、雨伞厂及印刷厂。据他表示,1991年移民香港前,已靠这些生意累积了数千万元资产。
就是这个在厦门一度呼风唤雨的「赖老板」,通过金钱、女色等手段大肆贿赂腐蚀党政、执法机关的部分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厦门远华集团为掩护,在当地构建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走私王国」,成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经查明,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走私价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录下钱色交易 要胁「拖落水」
在厦门,赖昌星被称作「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关长杨前线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
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赖昌星以厦门市湖里区的「红楼」为窝点,利用美色、金钱腐蚀官员的同时,吩咐手下秘密录下一幕幕镜头,留作日后要胁官员之用。他把黑手伸向了海关、港监、商检、港务等口岸部门,负有打私职责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以及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党政机关的一些干部被拉下水后也积极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据统计,仅厦门海关的涉案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退出的赃款就达5,000多万元。
赖昌星听说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的女儿在美国,当即汇去了50万美元。听说李纪周的夫人开公司,赖昌星又「慷慨」地甩出1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为给在澳洲留学的儿子买别墅,一次就向赖昌星要了30万澳元(当时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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