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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杜法祖)丰泽电器3名职员,在出售苹果iPhone 4智能手机时,涉嫌以虚假销售收据欺骗公司,昨被廉署落案起诉,同获准保释等候下周一(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廉署于去年底,已就相关案件落案起诉另外2名人士。
公司规定每客限购一部
3名被告为邓惠汉(36岁)、潘政文(28岁)及吴华进(27岁),同为丰泽营业主管。案发时,丰泽就iPhone 4销售推出「每人限购一部」的政策,要求销售人员在销售货单或销售收据上记录顾客的资料,并须输入计算机,确保同一名顾客每日只可购买一部该款智能手机。
其中2项控罪指,邓惠汉及潘政文,连同陈晓龙,涉嫌于2010年8月至11月期间,使用70张载有虚假购买人姓名及签名的销售收据,意图欺骗丰泽。余下一项控罪指,邓惠汉及吴华进涉嫌于2010年8月,与陈晓龙及史琴慧一同串谋,使他们使用100张载有虚假购买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的销售收据,意图欺骗丰泽。
陈晓龙(35岁)及史琴慧(45岁),分别为丰泽高级营业员及收银/文员,于去年11月被廉署控以3项相类罪名。2人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案件押后至本月27日再提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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