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文森)综援计划的申请资格订明,申请人必须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7年,并列载有1年最多56天的离港限制。但社署仍可行使酬情权向个别个案批出申请,社署数字显示,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期间,该署便向5,200宗未能符合居港满1年的个案酬情发放综援。有学者认为,香港现时每日只有150个单程证名额,即使取消7年居港限制,加上放宽离港限制,相信不会引发大批申请个案,增加香港福利负担。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讲座教授周永新认为,现时香港每日只有150个单程证申请名额,加上能申请来港定居的新来港人士,通常都是家庭团聚,例如申请人的丈夫是香港人,或者子女在香港,认为即使当局取消申领综援的7年居港限制规定,亦不会引发大批申请个案。
团体促政府尽快检讨
亦有关注综援组织认为,现时申请资格中必须成为香港居民最少7年的相关年期太长,促请港府尽快作出检讨。组织认为,判断一个人是否合资格领取社会福利,应从其经济状况作出判断,「如果他真的很贫穷,其实应该马上帮助他」。组织又称,现时关爱基金只能够提供短期援助,长远仍然无法解决新来港人士的需要。
协助孔允明进行诉讼的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则对判决感到失望,认为所有香港居民都应该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社协表示,孔允明已经居港差不多满7年,故判决对她的影响已经不大,但认为其他与她相近遭遇的人,从宏观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方面着眼,应给予香港居民平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