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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骏 资深评论员
当法律受到政治挑战时,维护法律的尊严应当是没有疑义的。因此,在实施最低工资制时,应当允许企业的雇主们各自独立决定是否将其雇员的用膳时间和休息日计算和支付薪酬;在美孚新恏建新楼风波中,也应当允许那家地产公司在归其拥有的地皮上兴建高楼。然而,在当前香港社会阶级矛盾不断恶化,相当多居民对于地产商的不满或怨怼非常强烈的背景下,具有社会责任和社会关怀的企业雇主,尤其地产商,应当考虑采取较温婉的态度谋求妥协,以促进社会和谐。换言之,不是不守法,也不是不执法,而是为良好的法治打造宽厚和宽容的环境。
最近,香港社会围绕实施最低工资制是否计算和支付雇员的用膳时间和休息日以薪酬的争论,以及美孚新恏部分居民反对地产公司在原住宅楼附近建新住宅楼,引起我关于香港的政治与法律关系的思考。
香港回归以来,在政治与法律之间相继呈现两种现象。
慎防政治开始挑战法律
先是政治利用法律。某些政治团体或政治人物以「司法覆核」为手段,挑战特区政府施政是否「依法」。固然不无合适案例,却有滥用偏向,以致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在其任内最后时光不得不提醒香港社会,法律不能代替政治(大意)。
政治利用法律的情形大体持续至2010年7月。2010年7月中旬,香港发生了一件事:一位与香港某地产商关系密切的商人,在香港一处风景区─大浪西湾的私人土地上兴建私人物业,这一类合乎香港法律、过往从未引起社会人士质疑或反对的行为,这一回却史无前例地引发香港社会高度关注,短短几天,经由facebook发动而联署表示反对的多达逾7万人。表面理由是:私人建筑将破坏属于香港全体居民的风景,而背后深层次原因是:香港社会矛盾激化,对于所谓「地产霸权」的敌对情绪滋长。鉴于社会反响强烈,特区政府不得不介入,而那位商人不得不公开宣布中止有关工程。
这是一种新现象:政治开始挑战法律,或者说,法律的如常实施开始受到政治干扰。
进入2011年,政治挑战法律的偏向强化。5月1日香港将开始实施最低工资制。根据现行法律,实施最低工资制是否计算和支付雇员的用膳时间和休息日以薪酬属于「灰色地带」;应当由雇主与雇员协商解决。然而,政治团体为争取在即将举行的特区第四届区议会选举和第四任行政长官选委会选举中的尽可能多的选票,推动社会情绪偏向于为劳工阶层尽量争取利益,以至于实施最低工资制如果不计算和支付雇员的用膳时间和休息日以薪酬便似乎是「大逆不道」。
采取较温婉的态度解决争议
正当香港社会围绕实施最低工资制是否计算和支付雇员的用膳时间和休息日的薪酬而「硝烟弥漫」之际,2011年4月3日,美孚新恏的数百名居民,在政治团体推动和支持下,以集体躺卧马路的激烈方式,抗议和反对一家地产公司在一块属于该公司的地皮上兴建一栋20层住宅大楼,理由是,这座新住宅楼落成之后,将会成为「屏风楼」,亦即阻挡周围其他住宅楼的景观和空气流通。然而,反对者所举旗号却是「反对地产霸权」,所采取的抗争方式,在香港就同类事件而言是开先河的。而且,反对者在政治团体支持下,拟将抗争范围扩大至特区政府总部、行政长官官邸以及特区政府相关主责官员的私宅。同时,拟就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关地产商兴建这栋新住宅楼提出司法覆核。总之,不仅政治挑战法律,而且,政治利用法律,以上关于政治与法律关系的两种偏向,这一回是「集大成」了。
怎么办?
当法律一再被政治利用时,尽管特区最高司法机构首脑不得不发出怨言,但是,香港的各级法院还是按照现行法律和法定程序受理一系列政治色彩浓烈的提请司法覆核的案件。
而今,当法律受到政治挑战时,维护法律的尊严应当是没有疑义的。因此,在实施最低工资制时,应当允许企业的雇主们各自独立决定是否将其雇员的用膳时间和休息时计算和支付薪酬;在美孚新恏建新楼风波中,也应当允许那家地产公司在归其拥有的地皮上兴建高楼。然而,在当前香港社会阶级矛盾不断恶化,相当多居民对于地产商的不满或怨怼非常强烈的背景下,具有社会责任和社会关怀的企业雇主,尤其地产商,应当考虑采取较温婉的态度谋求妥协以促进社会和谐。换言之,不是不守法,也不是不执法,而是为良好的法治打造宽厚和宽容的环境。
回顾10多年来政治与法律关系的种种偏差,还必须指出:特区政府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领导者,亟需为香港社会各界、各阶层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道德引导。以为法治就是严格按照现行法律办事,如果实践证明某些法律或法律条款需要修订,也必须等到法律修订后按新法律来办,不能有行为超越法律的现象发生的观点,固然不能说错。然而,通过思想和道德的引导来改善法治的环境以利于法律的实施,较之简单化地或生硬地推行法律,何者高何者低不是当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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