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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茂 资深评论员
香港反对派中的铁杆激进组织──公民党一向被舆情称之为「大状党」,因为公民党的前身──四十五条关注组乃清一色大律师。公民党之组成其核心人物和党魁也是大律师。这些大律师组党、登上政治舞台的,除了高喊「争取民主」、「争取普选」等时髦口号,就是标榜他们要捍卫「香港法治」,并以「法治化身」自居。好像他们的存在,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就是「香港法治」似的。
这当然是「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吓唬别人」。他们这些人当然代表不了「香港法治」,他们不过是吃法律这碗饭的人,是司法人员中的一分子。其实,这些年他们的表里和言行正相反,根本不是在「捍卫香港法治」,而是在损害香港法治,是在打击香港民众、海外视听对香港法治的信心。例如在人大释法问题上,他们无视中国宪法的宪政权威,无视人大常委会的宪政权威,无视《基本法》的规定,胡说「人大释法」就是什么「法治已死」,就是「破坏一国两制」。他们在港英时代,在英国人统治香港时,敢不敢、会不会向英伦的枢密院发出这样的挑战?
最近的例子,是公民党党魁、资深大律师余若薇向批评抗议法庭审判不公的民众发出恐吓,说是民众上街抗议就有可能导致「藐视法庭罪」,就是「影响司法独立」,余若薇的谬论显示了他们以「司法专治者」自居,以「社会审判官」自居,可以随便打压公民自由和剥夺公民权利,以言治罪!这是在赤裸裸地破坏香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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