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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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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急有缓难分 失救事件或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7-04]

 【本报讯】(记者 邱益忠、郝君儿)对于港府实施救护车服务三级制,消防处救护员会担心,将非紧急个案的目标召达时间由现时的12分钟延迟至20分钟,病人特别是长者情况较危险,不排除会出现失救事件,变相将分辨缓急的责任落在市民身上。

救护员:20分钟乃败笔

 香港消防处救护员会主席贝胜利指,三级制最大败笔是将非紧急个案召达时间定为20分钟。他解释,求助者即使只是烫伤,「20分钟变化可以好大,有可能他惊吓过度,会出现神经性休克症状,届时谁负责任?」该会副主席屈奇安则批评,三级制变相将紧急救援服务的责任推向市民。社区组织协会病人权益组织干事彭鸿昌表示,许多伤者或病人是长者,他们或其家人未必能准确交代病情,担心会被当作非紧急个案,因而失救。

市民:日后Call车皆紧急

 市民黄先生坦言,当局处理非紧急个案召达时间定为20分钟并不合理,日后若召唤救护车都会声称自己是危急情况。李先生则支持政府落实分级制,「有些市民不见猫狗都打999,令有真正需要的人未能得到救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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