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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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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14岁妈妈 网上晒大肚相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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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岁妈妈「ar.莹」昨日在讨论区张贴多张自己的「大肚照」,引来网友激烈讨论。

 【本报讯】(记者 邱益忠、聂晓辉)「14岁妈妈」真人版在港出现!一名自称居于「母亲的抉择」宿舍的14岁女孩,在讨论区炫耀多幅自己怀孕8个月的性感照,并直言已决定在玛丽医院产女,希望有人可以领养,事件引来网民激烈讨论。有社工叹言,事件反映时下青年扭曲是非观念,以有性经验甚至曾怀孕证明自己已经长大,「她可能想告诉别人,大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我也一样可以做到。」却未想过后果,更没有意识到作为父母的责任。

这个14岁妈妈前日下午5时33分在「3boys2girls」讨论区以网名「ar.莹」邀请网民欣赏其「大肚相」。她一共张贴6幅大肚照,又写上「囡囡你快些大啦,呵呵,我有8个月啦」,随即引来网友在各大讨论区转寄。「ar.莹」被网友追问年龄时,她直认现时14岁,「到生的时候都系14(岁)」。

经手人已被罚 网友大起底

 她透露,「经手人」已被判罚社会服务令,亦未有和他结婚,虽然没有丈夫,但做不出堕胎的决定,宁愿由他人领养,也不愿堕胎。根据「ar.莹」网志透露,她曾因为吸毒问题而入住女童院一段时间,而她现时在「母亲的抉择」宿舍居住,已决定在玛丽医院将婴儿诞下。

 在「ar.莹」张贴大肚相不足1小时,其照片已被转到多个讨论区,当中高登网民更立即为这个14岁妈妈「起底」,其中英文名字、电邮、网志、手提电话号码都被张贴出来,引来网民激烈讨论,「ar.莹」遂急急将网志的内容及照片删除。

拒堕胎 宁莜人领养

 香港小童群益会助理总干事罗淑君指出,该名14岁未婚妈妈将自己的照片放上网,正正反映其表现自我、追求成就感的心态。社工早已关注性行为年轻化的问题,虽然大部分青少年明白到,社会普遍不接受未婚怀孕,但仍有部分身体成熟、心智却未成熟的青少年,希望透过性行为来告诉别人,自己拥有该方面的经验。她说:「可能她们的避孕知识亦十分匮乏,只懂逞一时之勇,却未想过后果,更没有意识到作为妈妈的责任。」

警方:正跟进了解事件

 玛丽医院发言人以不能透露任何病人的个人资料为由,拒绝证实14岁妈妈是否将在该医院产女。而截稿前「母亲的抉择」仍未就事件作出回覆。

 警方发言人晚上回应本报记者查询时表示,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组正跟进了解事件。发言人亦藉此提醒市民,必须合法及负责任地使用因特网,刑事法例适用于虚拟世界。任何人如与未成年的女童性交,有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之有关非法性交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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