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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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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遗产案遗嘱见证人拒出庭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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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振聪早年与龚如心的合照。 资料图片

 【本报讯】龚如心千亿遗产案,声称乃遗产唯一受益人及手持龚如心于06年所立遗嘱的陈振聪,欲传召该遗嘱的见证人作证却遇上阻滞。由于两名遗嘱的见证人、华懋集团售楼部总经理吴崇武及律师王永祥,均不愿应陈振聪的要求作证,陈振聪一方昨以传票形式,要求法庭传召两人及另一名来自新加坡的证人,法庭要求各方于日内先呈交供词及回应,约于11月才就申请进行定夺。

 代表陈振聪的资深大律师陈景生昨于庭上表示,指吴崇武及王永祥两人均是陈振聪手上持有的龚如心于06年所立遗嘱的见证人,欲传召两人作为陈振聪一方的证人,但两人均拒绝作证;另外陈振聪亦打算要求一名身处新加坡的人士,就案中的部分事实作证,但亦被拒绝。陈振聪一方故于昨日作出申请,要求法庭以传票形式传召吴崇武及王永祥作证,又要求法庭透过新加坡当局或当地律师行,向该名证人取证。

 华懋慈善基金一方的代表律师乔柏仁,对陈振聪一方的申请未有表示反对;而吴崇武及王永祥两人的代表律师,昨未有透露两人拒绝作证的原因。法官张举能听取陈振聪一方的申请后,要求吴崇武及王永祥于3星期内向法庭呈交拒绝作证的理由,陈振聪再于两星期内作出回应,法庭将约于11月就传召证人的申请进行3日聆讯。

遗嘱有两见证人签名

 遗嘱见证人之一的吴崇武,现为华懋集团售楼部总经理,全权处理集团之地产业务,龚如心在世时对其深为信任;至于律师王永祥则于1988年起在港执业,为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的合伙人之一,该行其中一间分行正位于尖东华懋广场。据悉,陈振聪所持遗嘱上除有龚如心签署外,另有两名见证人的签名,并写有两人的身份证号码。

 至于该宗争产案,双方已定于今年10月交换医学方面等专家报告,本预计于11月预审及明年2月开审,但现因传召证人方面的争拗,或令案件审讯日期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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