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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已是一门赚大钱的商业活动。各大球类联赛如英国超级足球联赛、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等赛事的转播费用,涉及的金额每年超过数以十亿美元计。
体育活动变成一门赚大钱的商业活动,早已人所共知,例如从2005年至本年为止的4年来,北京奥运12间主要赞助商以金钱、物品或服务形式提供的赞助,总额便达8.66亿美元(约67.4亿港元),不过体育能衍生出如此巨大的商机,可说是与传媒相辅相成的结果。
体育从传媒获利的主要途径,是出售比赛的播放权,例如美国的全国美式足球联赛(NFL)向国内4间电视台出售播放权,一年便可获37亿美元(约288亿港元);而传媒得益最大的便是收视率,即广告收益。据广告及市场推广巨擘WPP估计,去年全球广告涉及的金额,便达4,490亿美元(约3.49万亿港元)。
美式足球转播收益达37亿
随着媒体数目大增,以往仅分为数个大组的观众,便会分裂成极大量的小组,这样便导致难以继续以单一信息来吸引大量观众。以WPP旗下的分公司GroupM调查为例,1997年时,英国有多达180个节目可吸引逾1,500万观众,到了前年,数量急降至3个节目,且全是比赛直播等体育节目。在这样的情况下,其播放权利金自然水涨船高,这笔钱便可用来提升相关体育活动的质素,吸引更多观众,又再推高播放权利金,构成良性循环。
这样的情况虽令传媒难以从大群观众简单获利,但由于小组间的差异愈来愈大,令一些因应它们而「度身订造」的媒体出现。以奥运为例,例如以往只能依赛程报道数个比赛项目,现在便可分拆出「跳水台」、「田径台」等尽量集中报道获利。观众组分裂,甚至可能创出一些以往不存在的新组,例如使一些以往相对「极冷门」的运动(详见另文),可获媒体报道推广及成长起来。
体育组织建私人媒体
上述的情况,听来均有点「传媒种树,体育乘凉」的倾向,但其实情况不尽然如此,而两者的界线亦开始含糊起来,例如NFL以及NBA,便搞起自己的传媒网络来,美国亦曾试过有的棒球队成为地方电视台或电台的东主。 ■《经济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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