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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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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避收传票 当局不急立法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7-05]

 【本报讯】对于有司机被扣满15分后,避收法庭传票免受法庭处分停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昨出席一个研讨会后表示,如政府有合理怀疑的个案会寻求警方、廉政公署跟进调查。她强调,当局不会就有关问题紧急立法,但运输署会积极谘询警方、律政司和司法机构,研究如何有效传达传票。

 郑汝桦说,自从驾驶牌照更换年期改为10年后,部分驾驶人士可能更改地址后没有通知运输署,导致收不到传票。当局会透过不同渠道,包括入境处、房屋署追查正确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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