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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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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财顾纳监管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7-05]

 【本报讯】由8月4日起,内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机构将正式纳入中证监监管体系。中证监昨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对证券公司、投资谘询机构以及其他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从事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实行「资格许可管理」,近期还将对财务顾问机构主办人进行胜任能力考试。中证监还将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持续动态监管。

须三年无重大违规记录

 新规要求,重组并购财务顾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前一年未发生变化,信誉良好,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二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两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财务顾问机构执业现状看,顾问机构在专业水平、职业操守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还远未达到市场要求,新规出台旨在规范财务顾问执业行为、促进其充分发挥并购重组「第一看门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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