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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正加紧采访。 本报贵州传真
【本报驻贵州记者张涵坤1日电】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1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瓮安「6.28」突发事件真相。
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是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经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
溺水女孩 昨夜再尸检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是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证实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出事当晚与死者同行等人赔偿50万元。
7月1日,经反覆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现已决定,在当日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
当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6.28」事件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另据《贵州日报》报道,「6.28」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主席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打电话到前线直接指挥;武警总部司令员吴双战作出批示,并派人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
胡锦涛作重要指示
30日,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专程赶到瓮安县,到「6.28」现场察看;直接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看望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石宗源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情节恶劣,破坏严重,造成了极大的财产和经济损失,影响了全省稳定和贵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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