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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年前公开痛斥日本右翼作者的卑鄙行径。资料图片
【本报讯】据中新社21日电:21日,东京高等法院就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权案下达二审判决书,再次认定了一审被告东中野修道等对夏淑琴的名誉损害,维持损害赔偿的一审判决。夏淑琴再次胜诉。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侵入南京城后,夏淑琴全家祖孙9口中,7人惨遭日军杀害,时年8岁的夏淑琴在身中3刀后,因昏死过去而与四岁的妹妹幸免于难。
1998年,日本学者东中野修道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书中不顾历史事实称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的「假证人」,是冒充的。
夏淑琴为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历史真相,于2000年11月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了东中野修道等。此案2004年开庭时,被告未到中国南京应诉。2006年,夏淑琴委托日本律师在日本起诉东中野修道及出版书籍的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东京地方法院于2007年11月2日一审判决夏淑琴胜诉。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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