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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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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审 公仆收献金拟判囚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5-14]

 【本报讯】据中央社13日报道: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政治献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公务员若利用职务上的权力、雇佣关系等媒介或妨害捐赠政治献金,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内政委员会上午审查政治献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政治献金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上的权力、雇佣关系或其他生计上的利害,媒介或妨害政治献金的捐赠,若违反者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而修正条文新增对公务员徒刑的规定,若公务员违反上述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条文明定,违反政治献金法收受对象及收受期间者,罚锾由原本收受金额一倍增加为收受金额的两倍,若拟参选人的配偶等亲属违反规定收受政治献金,罚锾也从原收受金额的两倍增加为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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