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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包产到户」的实践者、原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
为了求得生存,1956年,温州永嘉县有200多个公社悄悄实行了类似于「包产到户」的举措,带头实施者竟是当时的县委副书记李云河等人。
1956年4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合作社和社员都要实行包工包产》一文,使当时担任永嘉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的李云河眼前顿时一亮,早就盘旋于脑中的「按劳分粮」、「包产到户」想法,再一次鲜明地跳了出来。1956年5月,经上级批准,李云河、戴洁天、李桂茂等人可以在永嘉县燎原农业合作社试点「包产到户」。9月,一本油印的5,000多字的《燎原社包户经验总结》小册子面世,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论证「包产到户」的文献资料。
但是,好景不长,到了1958年2月14日,在永嘉县四级干部会议上,李云河的「多劳多得」、「包产到户」,成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典型。李云河、戴洁天等人被划为右派,开除党籍,在「文革」中成了首当其冲的批斗对象。
至于李云河是否是中国第一个因为「包产到户」而掉乌纱帽的基层官员,今天已经无从考证,但是为了这四个字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中国官员却不少,其中包括中国的国家主席刘少奇。
终获平反成基本国策
然而,历史的车轮毕竟是无法阻挡的。从温州永嘉悄然点燃的「包产到户」的火种,因为安徽省凤阳小岗村18位村民「签血状」的壮举而最终燎原,由「包产到户」演变而成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终得到国家承认,成为中国至今仍然主导农村、农民、农业「三农问题」的一项基本国策。1981年7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一则《1956年永嘉县试行「包产到户」的冤案应该彻底平反》的简报,为李云河平反昭雪。「包产到户」这项惠及中国数亿农民的创举,用实践改变了一个国家对经济规律的认知,可以说,永嘉的改革实践,是中国农民对市场经济最早的探索。他们所展现的不屈的意志和执着令人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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