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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食物营养标签条例草案刊宪。
■4月9日:草案提交立法会,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通过成立条例草案委员会。
■4月17日:自由党在加入条例草案委员会的最后一日,由原本只有3名议员参加,到深夜突然增加了6名。
■4月18日:委员会选出主席,自由党张宇人因党友梁刘柔芬缺席,最后以10对11票败于泛联盟陈智思之手。
■4月25日:香港零售管理协会在各大报章刊登广告,指有关制度会「迫使较健康的食品停止在港销售」,呼吁市民到超市参与签署请愿,政府当局引述民调反驳业界误导。
■4月29日: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举行记者会,指制度的豁免太少,或会令15,000种具「低糖」、「低脂肪」、「含Omega3」等营养声称的低销量食品消失,近20%种类的包装食品将受影响,建议扩大制度豁免范围至具营养声称的低销量食品。
■5月6日:社会不同界别对食物营养标签制度意见不一,零售业界声称有15万签名反对建议,但消委会、医生、营养师、病人组织及代表逾百万家长的家校会支持政府的建议。
■5月8日:自由党在委员会提2项修正,要求将政府建议的2年宽限延长至3年,及要求豁免不设限制。
■5月16日:食物营养标签条例小组委员会向内务委员会汇报讨论结果。
■5月28日:立法会最迟于该日恢复《关于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的规定规例》的二读及三读,倘获得立法会通过,条例会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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