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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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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补助受损民房每平米最高800元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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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政府对「3.14」受损户进行补助。图为受损商户在被烧毁的商店门口摆放商品。资料图片

 【本报讯】据新华社拉萨5日消息:5日,西藏拉萨市政府发布《关于「3.14」事件中受损民房商铺修复补助政策的通知》实施细则,提出对「3.14」事件中受损民房补助具体标准,最高修复标准按照每平方米补助800元标准执行。

 细则中规定,补助对象为在「3.14」事件中被打、砸、抢、烧的房屋产权属与居民、集体所有的受损民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集体所有的受损商户。受损程度分为需要重建、需要修复、轻微受损三类,其中需要修复类分为高、中、低三档,轻微受损分为高低两档。

按受损程度补助

 对于高档轻微受损民房,一次性兑现补助2,000元;低档轻微受损的民房,一次性兑现补助1,000元。对于土木结构民房需要重建的每平米补助800元,需要修复的每平米补助500元;对于框架、砖混结构民房高档者每平米补助500元,中档者每平米补助400元,低档者每平米补助300元。

 拉萨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补贴兑现将由「拉萨市民房商铺修复补助认定兑现工作组」统一支付,当前已公布近300万元的具体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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