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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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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职工生育将免费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4-30]

 【本报珠三角新闻中心记者赵鹏飞、余文莲、通讯员梁嘉敏广州29日电】从7月1日起,广东省职工生育将不用自己买单。记者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从社保制度上让职工享受「生育不花钱」的实惠。

 据悉,规定指出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男职工假期津贴等5项待遇。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按照该规定的要求,生育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最高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不分男女都应缴纳,生过孩子的和未生孩子的都应缴纳。除生育医疗费应当支付外,其余项目是否支付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参保职工应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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