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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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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互设办事机构须避政治争议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4-21]

 【本报北京新闻中心记者刘凝哲20日电】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日前提出,两岸恢复协商后,将争取在大陆设立具有代表处功能的办事处。北京著名台湾问题专家、社科院台研所王建民研究员就此向记者表示,随着两岸关系发展,两岸可讨论在北京、台北互设事务性办事机构,但该机构的设立必须避免政治争议,尤需注意在名称上不能出现「一边一国」的概念。

 王建民表示,所谓台湾在大陆设立办事处的想法是「可行的」。两岸恢复海协、海基两会协商后,随着交流深入,可讨论在北京、台北互设具有联络处、办公室性质的机构。他表示,办事机构名称可考虑用「台北」对应「北京」,办事机构性质应类似于半官方、半民间,机构应属事务性部门。

 对于江丙坤希望台湾在大陆的办事处,其功能类似于台湾在日本、美国的代表处,王建民表示,两岸互设办事机构名称上一定要避免政治争议,台湾在大陆的办事处绝对不能与台湾在日本、美国代表处一样。

 他认为,可依照类似香港特区政府驻京办,或香港贸发局申请在台北设立办事处的模式,以功能性、商贸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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