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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新闻中心记者凌馨17日电】对陈良宇的一审宣判刚过去6天,消息灵通人士今天向本报透露,陈良宇现已考虑放弃上诉机会,接受18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
11日下午,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良宇受贿、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下同)。陈良宇当庭未对判决结果表示异议,至于最终是否上诉,则将于10天上诉期结束时见分晓。
对于陈良宇考虑放弃上诉一事,他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回应:「我们还没有见过陈良宇,我只能回答无可奉告。」据悉,高子程和另一名辩护律师刘立目已向法院递交会见申请,但暂未获得批准。
四涉案者上诉被驳
就在陈良宇案一审宣判前4天,同样因涉嫌上海社保案落马的「中国F1教父」郁知非,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有期徒刑4年、罚款30万元的一审判决。此前提出上诉的上海宝山区原区长秦裕、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上海电气原董事长王成明,也已先后终审宣判驳回上诉。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学教授马贵翔认为,根据我国刑法,一审18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是考虑了陈良宇配合调查、积极退赃等表现从轻处理的。而陈良宇本人接受调查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也令分析人士相信,他上诉的可能性的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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