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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楼业主李太投诉家门口位置两次渗水,又接近电箱位(图左下),担心引起爆炸。从相片中可见渗水情况严重,大部分批荡已剥落。照片由李太提供
【本报讯】(记者 谭静雯)申诉专员公署炮轰食环署和屋宇署成立专责处理楼宇渗水问题的联合办事处缺失重重,两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卸,延误处理投诉,有个案调查时间长达2年以上,投诉人将单位售出后,个案仍未处理好;对中标的顾问公司缺乏监管,有关公司进度散慢,部分个案自行调解妥后方调查;更有个案的报告连单位的基本资料也一错再错,令申诉专员公署06/07年度收到的渗水投诉达145宗,较05年同期大幅上升70%。
为更有效处理楼宇及单位的渗水投诉,食环署和屋宇署在04年成立联合办事处(联办处)推行试验计划,并于06年中全面运作,冀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申诉专员公署总调查主任邓健章表示,06年7月至07至6月期间,该署共收到145宗有关联办处处理渗水问题不当的投诉,较05年同期的85宗大幅上升70%。申诉专员公署调查发现,联办处在处理渗水投诉有多方面缺失(见表)。
投诉联办处增70%
申诉专员戴婉莹表示,食环署和屋宇署联合处理楼宇渗水问题时,工作进度缓慢,有渗水个案调查时间长达845天,即超过2年。而且联办处组织架构松散,内部职员缺乏协调,来自屋宇署和食环署的职员各有不同的统属关系,联办处主管有名无实,不能涉足来自别部门的职员,「他们(职员)只是在招牌下工作,各人都没有统属关系。」
实地测试却无跟进
当中有个案是该处职员接到投诉,到单位进行测试和实地视察,但随后23个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直至去年7月,联办处再联络投诉人跟进,但受渗水影响的单位已出售,个案足足拖了逾2年,仍未处理好。
戴婉莹续称,联办处委托的顾问公司办事缺乏效率和力有不逮,亦未能有效监督顾问公司。其中一个案是联办处于06年接到投诉,但经调查后仍未找出渗水源头,遂找顾问公司跟进。但顾问公司未有按照合约订明,6个星期内向联办处提交报告,整整迟了约4个月后才提交有关报告。
顾问报告一错再错
当中更「离谱」的是,顾问公司提交的报告内容错漏百出,渗水单位的地址、视察日期等资料均不正确,且报告结论又没有事实根据。戴婉莹表示,联办处在事件中只是要求顾问公司再提交报告,但顾问公司再提交修订报告时,仍然出现同样的错误,但联办处从未想过介入,随后5个月更是没有其他行动,反映联办处未能有效监督顾问公司。
倡水务署纳入联办处
该署调查亦发现,联办处在06年至07年间,共处理5,787宗个案,成功率较未设立时的14%,上升至54%,但仍有98宗未能找出渗水源头,建议政府考虑将水务署纳入联办处,并定立良好管理架构。她又建议,政府可考虑设立楼宇事务审裁处,解决楼宇管理纠纷。
屋宇署发言人称,欢迎和接纳申诉专员的调查报告,会改善联办处运作和管理方法,致力提高屋宇测量方面的专业知识,亦会与有关方面合作,审慎研究和跟进有关的建议。发言人强调,私人楼宇的维修属业主责任,渗水问题是维修事宜,业主须自行处理。而食环署和水务署均表示,接纳申诉专员公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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