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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通社27日电】台北市立动物园两年多前向台农委会提出饲养熊猫计划,被农委会以计划不够具体等理由驳回,动物园不服提出行政诉讼,案件经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今天判决动物园败诉。不过,前来聆听宣判的台北市立动物园代表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但会检附更完整的文件,重新向农委会申请。
园方称将重新申请
据岛内媒体报道,台北市立动物园在2005年检附野生动物活体输入同意文件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向农委会申请要从大陆输入两只大熊猫。不过,农委会审查后,认为台北市立动物园当时所提出的展示与加强野生动物保育的教育计划不够具体,而且饲养设备和医疗照护人才训练计划都没有完成,因此驳回北市府的申请。北市动物园不服,认为农委会这样的结论和民意相左,也没有从科学层面审查,因此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经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法院认为,北市动物园是否能够饲养熊猫涉及专业判断,而农委会为此成立专案小组审查并且做成决议,市府就应该尊重农委会的专业判断。同时,法院也认为,北市动物园虽然主张农委会这样的结论和民意相左,但却没有能够提出具体事证和数据证明,法院因此判决北市动物园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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