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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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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石化不准偷步开建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3-28]

 【本报珠三角新闻中心记者陈悦广州27日电】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见图)在「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发布会上对于近期粤港较为关注的南沙石化项目进展表示,南沙石化的环评审批权在国家环保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建设单位需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机构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论证会、专家谘询会甚至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评意见出来之前,项目不得开建,一切会依法依规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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