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图片
■港商希望「视港为外」观念率先在深圳获得淡化。
本报记者采访了1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和香港企业家,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对外国投资者尚且承诺给予国民待遇,却将本国香港公民的资本视为外资,在情理上令人难以接受。因此,他们希望深圳率先「解禁」,尝试允许港人、港资在深圳享受国民待遇。
他们指出,在国家日益强调以内需带动增长的形势下,应该将过去鼓励外销的政策转为同时鼓励内销。何况,港人本来就是中国人,香港人的资本也是中国资本,在WTO以及CEPA的框架下,港资和内地人持有的民营资本并无实质性区别,希望能与内地在投资方面享有同等的国民权利。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闵泰集团董事长朱景辉指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的起步得益于和香港合作。在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深圳是否还能继续保持「先锋」地位,在深港合作上闯出新路,已显得十分重要。对于那些「视港为外」的政策、观念,应该首先在深圳逐步淡化。
「近两年,我们有时觉得港台资与内地的『鸿沟』在拉大。」他举例说,2007年7月,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联合发文,对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深买房作出规范,限定港澳台居民在深圳只能购买一套自住房。但事实上「很多港澳居民在深圳有亲戚朋友,如果用他们的名义来买房,可规避这个规定。对那些真要买房的,这个政策并不能起到限定的作用。」他坦言,这种令港人在「北上第一站」就享受不到国民待遇的做法,不利于港人在真正意义上与内地融合。
冀「视港为外」首先在深淡化
朱景辉指出,国家在政策方向上一向强调要积极研究予港资以国民待遇,因此,在商务部允许范围内,对于港资收购深圳企业的股份,应当按市场开放原则,减少原先繁复的审批制度,这样不仅可为港资流动提供更大的空间,也有助于深圳总部经济的发展。朱景辉表示,当今,港深共建国际大都会已成共识,是港深两地为保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共同要求,符合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
此外,在港深「共建」融合的发展大势下,两地政府如何缩小「深港鸿沟」,需要的是高瞻远瞩的眼光,兼容并蓄的胸怀。作为政府层面,在主动积极地缩小这一鸿沟上,应多加考虑。积极尝试允许港人、港资在深圳享受国民待遇,从而推动香港真正融入中国大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