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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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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良倡设港深河套自贸区


http://www.wenweipo.com   [20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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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良在座谈会上提议设立港深河套自贸区。图为张国良(左一)与汤炳权(右一)会议前握手。本报记者 徐海炜 摄

创新建议 港深两地一向唇齿相依,互补合作乃大势所趋,而「深港大都会」概念将有助推动两地新一轮的合作。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本报社长张国良在出席「广东省政协深化粤港澳合作座谈会」时,建议设立「港深河套自由贸易区」,并利用区内人员、资金及外汇自由流动的有利条件,促进两地证券、期货交易的合作;同时河套自贸区也可作为「资金自由行」的一个桥头堡和试验场,为内地资金逐步对外开放积累经验。

由港深共同管理

 张国良在会上表示,深圳河的河套区位处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特区和深圳经济特区的边界,其地权和管辖权则分别属于这两个中国经济发展中有着各自特殊性的城市,其地理位置的优势使得其开发价值越发引人注目。若有关河套区能够成功开发,不仅将成为港深国际大都会的构建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和重要指标,而且其采取的一系列具有实验价值的政策措施,对进一步推进港深合作、粤港合作,乃至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将生成重要的示范推动作用。

采港法制运作

 他相信,自贸区拥有的高效便捷的通关条件、低税自由的营商环境,有助带动深圳经济特区往自贸区的层次提升,在更高层面上扩大对外开放,而且有利于带动香港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张国良指出,建议中的港深河套自由贸易区,可采用香港的法律和制度进行管理,发挥香港经营自由、货物流动自由、外汇自由及人才进出自由等优势,同时也参照内地一些自贸区的做法,提供比香港更低的土地使用费用和税务优势。同时,河套区内亦将对港深人员实行相对自由的流动,内地人员只需持有身份证件即可进入河套自贸区。

 在河套区的管理方面,他建议,为有效地开发河套区,港深两地政府应设立一个高层的协调机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探讨河套自贸区的规划筹建工作,并应共同设立「河套发展管理局」,以半官方机构方式,代表两地政府负责统筹河套地区的发展和日常管理,而设在香港的「河套发展管理局」,深圳和香港可在董事会中的股份各为50%,并为两地的合作搭建了一个合作、协作、沟通和交流的平台。

共设管理局统筹营运

 设立港深河套自贸区,涉及国家关税及「一国两制」的政策理解等,必须获得中央政府在国家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张国良呼吁,粤港政府应该积极向中央争取设立港深河套自贸区,申请专门立法,对河套区实施自由贸易区体制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指引。

作新改革开放综合实验区

 他又建议,中央政府应将设立港深河套自贸区纳入国家的总体规划中,从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支持设立河套自贸区,使之真正成为充分体现「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和「改革开放」深化发展的示范区,成为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政策的综合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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