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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当局为协助偏远地区人士就业,去年6月推行3亿元交通费支持试验计划,但一直被批评门槛过高、资助期太短。当局完成计划检讨后,决定放宽申请人资格,把月薪上限由5,600元提高至6,500元,同时把受助人的津贴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又免除必须「跨区工作」的要求,容许在原区就业人士申领津贴,但每月600元的津助金额则维持不变,预计今年内实行。
当局表示,经济好转令薪金上调,合资格申请人士减少,有必要提高薪金上限,但个人资产上限则维持不变。消息人士指出,屯门、元朗、北区及离岛4个受惠地区的工作机会较少,亦是当年提出构思的扶贫委员会所选出地区,故暂无意将开放至其他区,但鉴于该4区广阔,原区就业的交通费对低收入人士亦可能构成一大负担,故无需跨区工作亦可申请。
申请人月薪上限提至6千5
截至今年2月22日,共有5,788人获计划批出合共870万元的交通津贴。当局06年资料显示,该4区月入6,500元以下的「打工仔」共有15.7万人;过去已领取6个月交通费津贴的人士,可再次申请余下最多6个月津贴。当局将简化申请表格及手续,并在4、5月提交财务委员会,预计今年内推行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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