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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市违规设公路收费149亿元。图为司机过站缴费。中新社
【本报讯】据中通社27日电:国家审计署今日公布2008年第二号审计结果公告《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指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
公告称,部分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违规设站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等,给社会增加较大负担。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在公路上违规设站、提高收费标准、将政府还贷公路随意转为经营性公路等。一方面,经营企业从地方政府批准的高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上获取收益,用来再投资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及弥补财政经费等;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从包括公路等各种投资活动、企业经营收益中获得税收收入等。
预计还将多收195亿
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当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多收费195亿多元。一是公路项目建设中未使用银行贷款或使用银行贷款但已归还,仍设有66个收费站;二是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收费的三级公路上违规设置30个收费站;三是采取「一站多点」等办法,违规异地设置41个收费站点;四是公路未建先收或边建边收,违规设置21个收费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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