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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恭蕙 思汇政策研究所行政总监
我们知道香港的空气污染严重。空气污染损害市民健康并破坏草木、泥土、食水和建筑物。我们拥有个别地区的详细资料,明白交通污染对港人健康的损害,以及为整个社会带来的代价。本港多项研究估计,单单是与交通运输污染有关的疾病,每年的成本便高达17亿港元。我们也知道香港空气污染的主要本地和区域源头。虽然这个范畴非常复杂,需要继续研究和学习的地方很多,但我们所拥有的知识,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稳固的基础,作出适当的行动。
污染问题的源头
香港拥有金钱、专业知识和所需的法律和行政架构,可以进一步减少本地的污染源头(一年中有大约一半的日子影响着香港的空气质素)的排放量。2007至2008年的《政府财政预算案》显示,香港特区政府拥有大量财政资源;若港府认为空气污染是个重要问题,便应该运用这些资源去解决问题。环保署及本港多个研究机构拥有多位非常卓越的科学家,他们在量度空气质素和分析数据上累积了很多专业知识。由于香港缺乏司法管辖权和有关广东省的可靠资料,跨境污染的问题因而较难处理;但自从回归以来,两地合作已日渐加强。
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们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互相对抗,无可避免地妨碍或限制了政府可以采用的空气质素管理政策。在决策过程中,究竟基于什么价值或经济考虑,政府一直都没有明确指出,社会上也没有独立讨论。若这些价值没有经过公开讨论,自然难有共识,政府便可以一直坚称,与经济增长、廉宜电力和运输业利润相比,处理香港污染问题的优次较低。
缺乏整体空气管理策略
管理空气质素的职务,现时由环保署负责。与此同时,影响整体空气质素的决策,却由多个政府部门制订,包括:规划署、库务局、运输署、路政署、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海事处和香港机场管理局。到当前为止,环保署无法影响或参与所有的决策,它在解决空气质素问题方面的权力因而有所限制。虽然其他政府部门偶尔会在言语上推广环保,但他们在决定建筑物的密度和规划,以至新建道路的走线,又或对更环保和可持续运输模式的支持方面,却与改善空气质素的长远政策背道而驰。若政府缺乏综合的空气政策,环保署的主要工作便只能限于末端处理;而其他相关部门却不经意地制造更多污染问题,又或由于某些决策减低了污染物的消散能力,因而增加了部分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再者,香港政府部门之间沟通不足,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回应的政策,事实证明是难以实行的。
要有效解决空气污染问题,改善政府部门之间横向的政策集成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为了让空气污染问题在环保署以外的政府部门中受到关注,香港的空气管理策略必需制订统领各部门的目标和政策路向。早前,行政长官决定把环境事务与运输及工务事务分开,建议设立新的环境局,专责处理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能源有关的政策。这个新的安排可能有助解决上述的部分困难,改善香港的环境决策。「持续发展组」最近列举了空气质素策略的可行方案,并进行公众谘询;但要成功实行最终的建议方案,还须得到跨部门的全力支持。(文汇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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