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帐户 口令
检索 | 新客户 | 忘记口令 | 加入最爱 | | 简体 
20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汇首页 > > 评论
【打印】 【投稿】 【推荐】 【关闭】

政制发展勿再因小失大


http://www.wenweipo.com   [2007-12-28]

张志刚 资深评论员

 中大亚太研究所的民意调查报告反映,本港执着二零一二年双普选、不肯妥协的人数大概是三分之一。我们应该对这三分之一民意的政治诉求给予重视和理解,却不能否认这是少数派。而另外三分之二的民意,已经对某一政治决定、政治诉求达成共识时,是否应该舍弃多数人的意见来迁就少数人执着,就必须认真考虑。作为民意代表的立法会议员,需要认清形势,善用政治智慧和判断,勿在香港的政制发展上再次作出因小失大的决定。

 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刚公布了最新一轮有关香港政制发展报告的意见调查。在人大常委即将表决香港二○一二年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的生成办法的决定草案前,这个民意调查的结果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政制发展的力量对比已相当明显

 中大亚太研究所的调查结果,其实跟特首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内容相去不远,对尽快推行行政立法双普选持有非常执着态度的市民,大概是三成多一点点之数,该民意调查内几条相关的问题,大概都是在三成到三成几这个范围之内。例如不同意特首曾荫权在政制发展报告中的判断和结论,就占了总数的三成三;对于行政立法普选的次序方面,不同意特首普选先行,立法会普选随后的市民也占三成八;坚持二○一二年可以实行双普选的占了总数的三成一;如果二○一二年不能达致双普选,对二○一七年先行普选行政长官持不能接受的态度的市民占二成七;最后,认为特首向中央提交的谘询报告并无充分反映民意的也占三成一。从这一系列的回应,执着于二○一二年双普选,而不肯妥协的人数已充分反映出来,以不同的形式表达,大概是二成七至三成八,平均就是在三成二这个水平之上。

 在一些重大的政治议题或政策上,我们当然希望全港市民都持一致的意见,但在现实世界中,这是不可能达到的。所以我们力争的所谓共识,就是指大多数的共识。在基本法中,其实也把这种「大多数人的共识」的精神,用很明确的文字表达了出来,那就是行政立法两方面的选举办法如须更改,其中一个条件是得到当时的立法会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这就是大多数香港人共识的充分体现。

多数服从少数不合常理

 所以大概有三成多一点的民意时,某一个政治诉求持非常执着的态度,我们应予重视和理解,却不能否认这是少数派。当这三成以外的六成多的民意,已以经对某一些政治决定、政治诉求达成接近一致的意见时,这种六成几对三成几的力量对比,我们必须认真考虑。我们固然无法舍弃那六成多的意见而迁就那三成多的少数意见;而那三成多的意见,应否构成对那六成多民意依归决定的阻拦,则是我们应该小心讨论的问题。当然,以大概的平均数来区别,那是三分之二对三分之一的比例,凭常识来判断,大多数和少数的形势已经区别了出来,但始终和基本法所规定的三分之二的标准颇为接近。在这方面,现时的立法会议员就必须运用他们的政治智慧和政治判断,从香港未来的政制发展着眼,他们应该倾向那六成几的民意,还是迁就那三成多一点的执着。尤其是中大民意调查的第五题:如果二○一二年不能达致双普选,接受二○一七年的有六成七,死硬反对的只有二成七,这个区别已经再把三分一和三分二的分野拉阔。

 如果我们的目光,永远是放在三成这个少数之上,我们的眼光永远是那么狭窄、永远是那样以偏盖全、永远无法满足那大多数六成几的市民的愿望,最终是原地踏步、一事无成。

 所以作为民意代表的立法会议员们,应该好好认清楚这大多数和少数的政治形势,好好运用他们的判断,不能再一次因小而失大。(文汇论坛)

【打印】 【投稿】 【推荐】 【上一条】 【回页顶】 【下一条】 【关闭】
评论

新闻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