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2] 更改过时法例 方便大厦维修
政府昨日建议修订现行建筑物条例,拟简化监管小型工程,放宽施工要求。新例将小型工程按风险及复杂度分成3个级别,其中较简单的工程如安装窗檐晾衫架及空调支架等,业主事前毋须向屋宇署申请,但须聘请合资格承建商及事后向署方提交工程报告。
现时的建筑物条例,对小型工程的监管过于严苛,小业主难以遵循,不仅妨碍了大厦的保养维修,更造成大量有法不依的情况出现。政府确有必要简化有关程序,减少申请麻烦及减低工程费用,方便业主进行小型工程。不过,政府在推行新措施时,须加强对工程从业员的培训及技术考核,既确保有足够的合资格人士进行大量的小型工程,又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法例要求。
在现行建筑物条例下,所有楼宇建筑工程不论规模及复杂程度,都划一受到建筑监管制度规管。业主在进行工程时,都要聘请认可人士向屋宇署入则审批,然后由注册承建商施工,否则便属违例。由于画图则收费高昂,加上本港认可工程承办商严重不足,要求安装铝窗、晾衫架之类的小型项目跟足有关规定,并不合理。因此,许多业主多是聘请一些无牌的工程承办商进行小型外墙维修工程,以致法例形同虚设,亦影响工程质素。
在新措施下,屋宇署将设立「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名册,让现时具有足够资格和经验的小型工程从业员,注册成为小型工程承建商。为此,当局应增加培训资源,让现有的工程从业员通过必要的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能够以个人身份承办工程,不需再依靠大判二判接洽工作,有助打破部分大型判头对工程的垄断,降低工程的收费。不过,政府在保障他们饭碗的同时,亦要把好考核关,确保他们的技术达到一定水平,避免因此而影响工程质素。(文汇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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