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4] 宫颈癌疫苗效用卫署研调整指引
【本报讯】卫生防护中心的科学委员会正研究是否调整子宫颈癌疫苗的注射指引,厘清疫苗效用。现时只有一款子宫颈癌疫苗获准在港注册,药厂当初向卫生署注册的资料说,疫苗只适宜为9至26岁女性注射,但药厂最近公布,26岁以上女性亦适宜。卫生署发言人说,若医生没有跟随疫苗资料注射,要承担专业责任,市民注射疫苗后亦应定期做柏氏抹片检查。
逾26岁有性生活者效用减
药厂发言人承认,疫苗对26岁以上女性有效的数据,属于阶段性研究结果,只在一项国际会议上提及,未有正式刊载在医学文宪。药厂表示,稍后会将数据提交给美国药物及食物管理局。
家计会近期亦收到市民查询注射疫苗的适合年龄。发言人表示,疫苗对9至26岁未有性经验的预防效用最大,预防率约7成:「通常我们会向她解释,若过了26岁或已经开始了性生活,其实疫苗对其保护的效率是降低了,原本只是说有7成,如果再降低,可能去到4、5成,自己再衡量是否值得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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