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3] 山东矿难 政府将发抚慰金 放大图片
■一台大功率水泵以1000立方米/小时的速度抽排井下积水。 新华社
【本报北京新闻中心记者江鑫娴,本报驻山东记者杨奕霞、殷江宏22日电】民政部部长李学举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山东华源「8.17」溃水事故属自然灾害,国家还没有补偿或者其他的资金。但他同时强调这次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和其他的自然灾害还不一样,因为它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的,「我相信政府和企业一定会向这些死难人员的家属给予各类的抚助金。」
据悉,全国总工会和山东有关单位已至少筹得300多万元做善后工作。
记者采访了山东省民政厅。据救灾救济处一位王姓处长表示,由于华源「8.17」溃水事故属于矿难,且被定性为自然灾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不必向遇难者进行赔偿,因此当前民政部门并没有安排资金进行赔偿,亦未接到上级有关通知。但如果遇难者家属生活困难,民政部门会把他们列入低保范围。王处长表示,不排除当地政府和企业会给遇难者家属一定的抚慰金。但具体金额多少,并没有相关规定,会由当地政府视情况而定。一般而言,矿难遇难者的赔偿工作会由保险公司进行。
善后赔偿事宜未提上日程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山东省成立的9个救援小组中,有一组专门负责善后事宜。不过,除每个矿工家庭发放2,000元慰问金、派5人安抚外,其他善后赔偿事宜尚未提上日程。
鲁代省长要求订撤离预案
【本报驻山东记者殷江宏济南22日电】7月份以来,山东连续发生意外事故。山东省政府21日举行全省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代省长姜大明要求,山东省内各级政府要对有可能遭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危及公共安全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和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地下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制订出具体撤离预案,一旦发生重大汛情,立即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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