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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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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4] 倡政府与院校设沟通渠道

 【本报讯】经历两个多月的聆讯,教院风波即将告一段落,委员会律师团除希望找出事情的真相外,亦就政府与院校如何加强沟通提出建议,包括成立论坛或委员会,作为沟通的中介单位,而双方沟通时亦应作适当纪录,避免争拗。

 为了加强院校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委员会律师团认为院校与政府之间,可成立论坛或委员会以建立沟通渠道,同时提高诸如院校人力资源及政府招标事宜的透明度,情况就如师训与师资谘询委员会的角色。委员会律师团又认为,如果院校并不同意政府的意见,应该有其他合适的渠道表达立场并解决问题,而并非只懂得找教资会主席发牢骚。而成立一个完全独立于政府的委员会,可有助改善问题。

需暗中记录内容属不幸

 另外,李国章作供时曾指,聆讯牵涉大量证人耗时作供,原因是彼此缺乏互信。委员会律师陈词指,团体于互信状态沟通当然无问题,但如果彼此信任破裂,又或双方已处于争执甚至对立状态,双方沟通时内容应该作出适当的记录,从而避免双方将来出现误会及争论,但如果其中一方认为单方面记录,甚至暗中记录来往情形是有需要的话,这已经变成不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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