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4] 委员会律师团陈词重点
第一项指控:施压合并
1.无足够证据显示李国章干预学术自由,亦没证据显示李及罗太透过削资以强迫教院合并
2.莫礼时对教统局、削资及合并相当敏感,自然地将三者混为一谈
3.削资并非只针对教院,大部分决定由教资会作出而非教统局
4.不管意义为何,李国章确说过「蹂躏(raped)」,并可能构成对教院的不适当干预
第二项指控:要求「炒人」
1.指控未能成立,莫陆两人证据不足
2.莫礼时常混淆事件,可能将某些事件自行串连成「事实」
3.罗太与叶建源于02年关系仍良好,故她当年致电莫要求辞退叶的说法难以成立
4.黎国灿无牵涉于02年10月29日的小班研讨会上,只是于30日出席另一个记者招待会,莫礼时极可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第三项指控:「You will pay」恐吓
1.李国章及陆鸿基两人对话时,李应该相当愤怒,并可能曾说过「算帐论」,但难以定论
2.陆应该无伪造证据,但内容及作供仍有前后矛盾、与其他证人有出入
3.如果陆真的对李的说话感到害怕,为何翌日高层开会时不向其他成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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