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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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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4] 律师团:三大指控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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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代表律师认为,涉及李国章及罗范椒芬的三大指控难成立。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任智鹏、夏志礼

 【本报讯】教院风波独立调查委员会所有证人已完成作供,各方的代表律师均于日前提交书面结案陈词。代表委员会的律师团在陈词中已就教统局局长李国章及前常任秘书长罗范椒芬涉及的指控提出初步看法,有关「施压合并」、「电话炒人」及「You will pay恐吓」3项指控都难以成立。陈词亦指,教院校长莫礼时及陆鸿基均未能就有关指控提供足够可信的证据,二人证供存有不少疑点,对教统局官员就教院的意见及处理手法均过度敏感,对教院校董会主席梁国辉的指控更缺理据。但同时,委员会代表律师亦认为,李国章及罗范椒芬的作供并不令人满意。

 上述律师意见并不代表委员会的意见,而聆讯将于明日及后日重开,调查委员会将会聆听各方律师的口头陈词后,才作出独立的调查结论。

借削资迫合并?证据不足

 第一项指控:「04年1月,莫礼时与李国章通电话,后者试图说服莫礼时主动向中大提出合并。李表示,若莫礼时不这样做,他会放手让时任教统局常任秘书长的罗范椒芬随意削减教院的学生名额。」

 【本报讯】就教院聆讯牵涉的第一项指控,委员会律师团在结案陈词强调,由于指控相当严重,因此需要足够及有力的证供支持。但现时并没有足够证据显示李国章曾干预教院学术自由,亦没有证据显示李国章及罗范椒芬希望借削资迫教院进行合并。陈词又指,莫礼时对教统局及合并显得相当敏感,稍有相关的消息,他都很自然地视为对教院不利,并把「削学额」与「合并」两事联系起来,将个人的「剪接版本」变成了对李国章的指控。

莫礼时供词属「剪接版本」

 莫礼时倾向混淆事件发生的时间及情形,律师团指,他的供词可能是将不同事件拼凑出来的个人「剪接版本」。譬如莫曾指李于电话中指自己是教院的「唯一朋友」,又说教统局中有反教院声音,这观点于其他教院教员如莫雅立、马妙华等人的证供中却未见出现,律师团认为是莫将其他场合与该次的电话对话混为一谈。于04年3月,李国章就曾在另一通电话上向莫表达过教统局内部有不欢迎教院的说法。

 律师团认为,随着教统局公布语文基准试成绩、教院前校董会主席叶锡安向莫透露李曾说教院遭「蹂躏」等事件的发生,令莫礼时变得愈来愈敏感,并让他生成教统局对教院「负面、有恶意」的根深柢固想法。因此指控中莫很大机会将李国章所指要削学额理解为阴险的做法,并将李在电话中所说自己是教院的「朋友」误解为「唯一朋友」,而后者带有「没有其他人支持教院」的恐吓性意思。

其他院校亦须面对削资

 律师陈词又指,削资乃经济低迷下不能避免的结果,陆莫两人多番指控教统局针对教院作出大削资,务求令教院难以生存。但从数字及各方证据上来看,削资问题并非由教院独力承担,其他院校亦遭受相似情况,因此难以说成是针对教院。而大部分削学额的决定乃由教资会作决定,并非教统局。律师团认为教资会是教统局「橡皮图章」一说并不成立。

 另外,委员会律师团亦认为,李国章于02年7月与叶锡安的午餐会上确说过「蹂躏(raped)」一字,而叶的证供令人信服,亦有教院前校董会副主席陈永坚作佐证。他们认为李虽没有以削资施压合并,但他作为教统局局长,有关对话显出其有意影响教院校董会的看法,是对教院院校自主的「不适当干预(improper interference)」。

点名「炒人」?前后矛盾

 第二项指控:「几年来,每当有教院的同事在本地报章发表文章,批评政府的教育改革或教育政策及施政事宜,随后即屡有高官(及后证供指明是罗范椒芬)来电,要求莫礼时解雇该等教院同事。」

 【本报讯】聆讯的第二项指控,牵涉罗范椒芬屡次致电莫礼时要求「炒」4名前任及现任教院教员包括黎国灿、郑燕祥、黄炳文及叶建源。委员会律师团的结案陈词指,就上述每一教员的「炒人」指控,莫礼时及陆鸿基两人的证据出现前后矛盾,更时有含糊之处,不足以支持指控成立。陈词指,两人明显地弄错了部分事件发生的时序及情况,却仍然坚持罗太打电话要求「炒人」。律师团认为,「炒人」事件可能由莫、罗之间的误会所引发,事实上罗太确曾数次致电莫,向莫表达教院员工发表批评教改文章的意见,她很可能引用了某些文章作为例子,亦可能曾要求莫为文章及作者「做点事」。但是,由于莫并不清楚记得每次通电时间,相信他很可能「移植」了对话,将某些不同时序的对话内容自行集成。

弄错时序 可能「移植」对话

 陈词又指,在多个场合都负责为莫笔录的前教院职员马妙华,并没有就「炒人」指控留下任何笔记,由此可见莫并不重视这些「炒人」电话。

 委员会律师团亦分别就4名学者被建议「炒鱿」的可能性提出初步看法。02年10月30日罗被指打电话要求莫「炒」叶建源及黎国灿,陈词指这是唯一一个可能出现「炒」、「辞退」等字眼的场合,但罗极不可能于电话中要求辞退两人。莫礼时指两人由于主办之前一天(29日)的小班研讨会而被点名要「炒」,但事实上黎并无参与研讨会,只于30日的另一个记者招待会上担任主讲,会上多次批评教统局。律师团相信,莫极可能再将两者混为一谈。至于叶建源方面,证据显示叶罗当时关系友好,罗太要「炒」他的机会率太低。

罗太要炒四人可能性低

 至于要求「炒」黄炳文及郑燕祥的指控证供更是不足。陈词指莫礼时已承认自己可能误会罗太问及「黄炳文是谁」的意思,而陆就对事件印象模糊,可见两人对此一直不在意。而罗要「炒」郑燕祥更只是莫的「推论」,而非罗亲口说要炒人。

 另外,就另一教院学者莫慕贞指04年初收到罗太电话,内容涉及要求「炒叶建源」及「起码蔦无得升」。委员会律师团认为其证供清楚有力;而罗太的回应及反指莫慕贞捏造则显得可疑。律师团亦指,有关指控表面上与调查委员会的工作不相关,但委员会仍应了解指控是否属实,如罗曾使用「炒」等字眼,及她是否只为发泄当时的愤怒或沮丧情绪。

「You will pay」?疑点重重

 第三项指控:「04年6月底,李国章就一批超额教师进行的抗议要求陆鸿基发表声明,谴责有关教师及协助该等教师的教协,理由是有关行动会阻碍教院毕业同学就业。陆拒绝要求后,李说:你唔肯鷛嘛?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我会记着,慢慢跟你算帐)。」

 【本报讯】聆讯的最后一项指控,直指李国章威吓教院「算帐论」。委员会律师团于陈词中指,基本上只得陆鸿基指李国章曾说过「You will pay」言论,而陆声称对该段说话感到害怕,却不在翌日的教院高层会议上提及,其指控存在疑点,难以自圆其说,而陆曾隐瞒与教协的「互不践踏」协议,亦减低其证供可信性。律师指李国章是一个未能抑制自我情绪的人,相信他当时的语气确是相当愤怒,但却难以定论他曾说过「You will pay」言论。

指陆鸿基证供有矛盾

 有关对话出现在04年6月29日,当时陆鸿基为署理校长,他与李国章就内容出现不同版本:陆指李要求教院出声明,其重点是「谴责超额教师绝食」;李则称有关声明只求「支持终止超额教师优先聘用期」。委员会律师指,如果比较陆李二人的版本,陆的版本有更多证据支持,包括当时教协与教统局确处于紧张关系,他们亦不认为陆会自行创作整个对话事件;但律师团亦指,陆的证供本身亦含有不少矛盾的地方,部分更与其他证人的说法有出入,委员会应更深入仔细研究,才作出判决。

 不过,陈词亦指,虽然李、陆两人当时就超额教师的讨论应该相当具火药味,但只是陆称听到李说「You will pay」言论,并没其他独立证据支持,但陆却难以解释为何不将有关说话于翌日的高层会议报告,陆曾称不报告有关言论是「不想令李国章尴尬」,但显然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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