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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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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1] 公屋加租设上限 最多1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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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联到房署总部请愿,要求增设公屋租金调整上限,终如愿以偿。

 【本报讯】(记者 陈美琪)「望穿秋水」的68万户公屋居民,最快可于今年8月减租11.6%。房屋修订条例草案争议多时,为顺利通过最后阶段的审议,政府大派「定心丸」,承诺将来加租幅度不会超过10%,立法会大部分政党即时表态支持,草案大有机会于本月13日的二读及三读获得通过,减租措施及新租金援助计划可望于8月同步实施。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副秘书长周淑贞称,考虑议员意见及谘询房委会后,决定提出修订,日后公屋加租,每两年不可以超过10%,但减租不设下限:「将增加租金的幅度为收入指数的升幅,或者10%,两者以较少者为准。」

 民建联、自由党、民主党及公民党已表示支持,预料条例草案将会通过,政府亦已承诺,草案通过后,公屋居民有望于今年8月获减租,并最快于2010年检讨租金。

最快8月减租11.6%

 房署较早时已应议员要求,将申请租金援助的资格,由租金占住户入息的20%,放宽至18.5%,房委会承诺于减租当日同步实施新租援计划,并发出「每户一信」提示租户有关政策改变,但技术上暂未能向合乎申请资格的租户发出个别通知。

 民建联陈鉴林及民主党李永达均称,政府今次的决定是接纳市民及议员意见,亦明白减租11.6%已等于豁免28个月的租金。另外,李永达提出计算入息指数时,应剔除缴交额外租金的极端和一般高收入,共占住户4%至5%,最后获房委会答应把建议应加入草案。

梁耀忠盼3年检讨一次

 街工的梁耀忠要求沿用3年检讨租金一次的做法:「两年是一个短促期,居民的适应较短,未来经济转变可能较急速,两年更改租金1次,会增加居民承受压力。」工联会的王国兴及陈婉娴亦希望保留原来「租金不可以超过入息中位数一成」的条文,认为可与「租金升幅封顶」机制并存,加强保障低收入居民利益,并重申若房委会认为保留条文令将来难以加租,可考虑更改条文为「租金不可以超过入息中位数12%」 。

 捍卫基层住屋权益联盟发言人张文慧则批评政府「莜笨」,欲以「租金升幅封顶」这把「软尺」,转移公众视线,乘机替换性质完全不同的「租金封顶条文」,即「租金不可以超过入息中位数一成」,最终令房委会可以无限加租,「就算将来租金已超过住户入息10%,但房委会依然可以加租最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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