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5] 通识知识:《金瓶梅》的禁制 放大图片
由于有性描写,所以《金瓶梅》在历代屡遭禁制。在1930年代,上海曾经印刷出版了三个版本的《金瓶梅词话》,均被出版商在进行标点的同时进行了删节;不过当时的中华民国中宣部和租界当局都没有对它的出版给予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金瓶梅》遭到禁制。1957年毛泽东主张小范围解禁,只有极少数从事研究的学者和国家高档干部才能从图书馆借阅;1983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计划并出版了删除性描写相关内容的《金瓶梅》「洁本」。台湾也一度禁止了《金瓶梅》的出版,但在开放书禁后,允许了《金瓶梅》原本的发行。
洁本的发行在学术界看法不一。一些人认为,删节的性描写对全书的文学价值没有任何影响;而另一些人认为,洁本的发行造成著作完整性的破坏,使在一些事件发展中生动、深刻的刻画变得味道全无,严重影响了小说的文学价值。
在2007年5月开始,《金瓶梅》在香港备受争议,不少人建议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将金瓶梅列为不雅刊物,禁止售卖予十八岁以下人士。(根据网络资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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