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2] 9空姐入禀向国泰索偿千万
【本报讯】国泰航空就男女机舱服务员的退休金额再起争拗,9名年届退休年龄的空姐,声称40岁退休后,虽获国泰重新聘请,但退休保障金额已大幅减少,令她们各人净损失91万至130多万元,因此早前透过平等机会委员会入禀区院,指如果当初国泰不是有性别歧视,她们就不会有损失,向国泰索偿约一千万元。
原诉人欧群芬、Kayoko Shiba、Esther Mulchand、Pei Jwu Ching、何美莲、Takato Sakamoto、Juthaorn Senakham、Saras Selvadurai及Mi Yeong Choe(中文姓名为译音),年龄为54至55岁,任职国泰空姐,已于或将于本年及明年退休,答辩人为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入禀状指根据旧制,男女机舱服务员的退休年龄分别为55岁及40岁,原诉人应在40岁退休,并获得以退休前月薪计算所得出的「国泰退休金」;40岁后,原诉人获签另一份「暂时性合约」,留任5年,至45岁退休。
指性别歧视 重聘受损失
至1999年政府立例划一两性的退休年龄为55岁,答辩人再度聘用原诉人,硬性要求她们参加另一份福利较差的退休金保障计划。原诉人认为,如果当初她们能像男性机舱服务员一样,工作至55岁退休,便可获得较丰厚的「国泰退休金」,因为国泰涉嫌性别歧视,令她们兜了一圈,退休金还减少,入禀状要求法庭颁令指国泰性别歧视及作出约一千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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