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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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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收费电视投诉 增近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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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会接获市民对收费电视服务的投诉有上升趋势。本报记者 李志梁 摄

 【本报讯】收费电视服务商竞争激烈,推销手法层出不穷,但相应的投诉也急增。消费者委员会今年收到涉及收费电视服务的投诉增加,多达867宗,较去年同期的735宗上升18%,其中有投诉人指合约期间搬迁,而新地址没有网络覆盖,但仍被收费的投诉,从2005年的42宗,增至去年的161宗,今年首3个月有19宗。

客户搬迁被拖延搬线

 本港有4间收费电视台,有线电视、香港宽频数码电视服务、now宽频电视及无线收费电视,消委会接获的相关投诉由2003年的320多宗,增至去年的2,909宗。今年首3个月的投诉中,19宗涉及客户搬迁而新居不在服务覆盖范围的个案,而前年和去年亦分别接获42和161宗相关投诉。

 消委会曾接获有客户马小姐与某收费电视于2005年签订合约,但翌年因搬家而向该公司要求搬线,但多次被拖延指仍未有覆盖,甚至仍继续收费。不过,马小姐在新住所楼下,发现该公司推销服务,随即签约和成功安装,并要求公司解释事件。经过消委会调解,小额钱债审裁处裁定该公司须赔偿3个月的费用。

 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刘燕卿表示,消费者如改变合约条款,如更改使用服务地点,应以书面查询服务是否覆盖新地址、覆盖生效日期及安排搬线的日期,并取得详细的书面答覆,以免日后争拗。她呼吁消费者应避免透过电话立约或续约,亦呼吁服务供应商提供毋须签约的每月收费服务,或推出较短期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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