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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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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4] 通识路路通:自由若放纵 情色变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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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中大学生报》的「过火」内容成了社会大众经常讨论的话题。事缘《学生报》以「营造开阔讨论空间」为口号,在报中增加「情色版」,内容涉及乱伦、人兽交等题目,惹来社会各界的批评。学术上的正面讨论以反思社会上现存价值当然并无不可,不过以刻意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形式表达意见却绝不可取,事件正好让我们反思讨论自由的界限。

 对于创立情色版的意图,事件被传媒广泛报道后,学生报曾发表声明作解说表示「创设情色版的用意,在于批判现今社会单线、扭曲的情欲想像,营造开阔讨论性与欲望的空间」。不过,他们提出的讨论办法却是在「情色版」设性信箱及性故事,并「自称专家」为读者解答问题,而3月号的《学生报》中更变本加厉,发出意识露骨宣淫的问卷,涉及乱伦、性虐待等,完全违反社会道德底线,有中大学生直言,觉得《学生报》的做法是在哗众取宠,与他们宣称的意图背道而驰。

将复杂议题片面化

 当然,外人难以断言《学生报》创立情色版的意图。不过在今次事件上,令外界反应激烈却是学生过火的实际「行为」,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郑巧玲指出,即使学生报的意图正确,然客观效果还是引起那么多人的反感,反映《学生报》的思维犯上错误,将深入、复杂的议题片面化、单面化和表面化。学生报的版面以「情色」为名,明显是想藉此用以区分与「色情」之别,但是综观社会人士的反应,其目的明显没有达到。

「情色」比「色情」更堕落

 专栏作家岑逸飞曾就「情色」与「色情」两者之间的分野作出了讨论。他指出,「情色」以情为主,以色为辅;「色情」以色为主,以情为辅,将「情」视作催化剂,而容许「色」的放纵,比「色」更堕落。学生报的情色小说、露骨问卷调查如「你喜欢在中大什么地方造爱?」等,无论如何总只令人想到「色情」而非「情色」,更难以令人想到与讨论社会性别的关系。这种情况与「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又有何分别?

个人自由不应影响别人

 大学是鼓励学生思考的地方,《学生报》的动机可能出于鼓励社会就性议题作自由思考,但是否自由便没有边界和底线呢?拿今年通过的禁烟条例为例,其理念在于个人吸烟的自由不应影响到别人,《学生报》是每期印刷万份的刊物,对象是对性有不同观念、价值的大学生,甚至青少年中心亦有派发,影响范围广泛,事实上现时已有不少中大学生、校友对情色版内容感到不安,《学生报》是否仍应理直气壮谈论其「自由」呢?

将个人品味强加于大众

 《学生报》是中大校内具代表性的刊物,运作费用出于各学生的口袋。当情色版高举「言论自由」、「编辑自主」的旗帜,希望以敏感性内容,开阔性讨论的空间,同学及读者的意见是否也应该慎重考虑?如果中大学生并不愿意就性议题「开阔讨论空间」,《学生报》的做法是否一厢情愿?将一小撮学生编辑的性观念以学生报的形式刊出,又是否一个恰当的做法?

森美小仪事件的教训

 大学教育本为训练学生多元思维,在提倡开放式理性讨论的基础下,倡议讨论社会价值的议题本无不可,然若冠以言论之名又是否代表可以为所欲为?其实,因以讨论之名挑战道德底线惹起公愤事件早有先例。早前,DJ森美小仪在电台节目中便举办了「我最想非礼的香港女艺人」网上选举而引起轩然大波。当时森美亦声称举办选举目的是提醒女艺人要小心,强调选举无任何煽动成份。然在社会舆论讨伐之下,森美最终对公众作出了公开道歉。学生报事件中主角的思维与当初的森美可能是如出一辙,在早有前车可鉴的情况下,事件实在值得学生反思,自由讨论一旦为社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时,亦必需负上为社会带来负面风气的责任。  ■记者 李浩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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