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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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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情色版如评定不雅 可罚款40万囚1年

 【本报讯】肇事的《中大学生报》情色版将呈交淫亵物品审裁处,评定所属类别,包括第I类(非淫亵亦非不雅)、第II类(不雅)或第III类(淫亵)。根据法例,发布、管有或输入以供发布第III类物品,可被罚款港币100万元及监禁3年;而向青少年发布不雅物品,或不遵从发布第II类物品的限制,首次定罪可被罚款港币40万元及监禁12个月。审裁处一般会于收到该物品5天内以非公开形式进行评定,及通知相关人士。

物品负责人可提出覆核

 物品负责人亦可就有关评定要求覆核,当审裁处覆核或重新考虑物品的类别时,会由主审裁判官会同4名或以上审裁委员重新考虑原有评定的理据及论点,并作公开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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