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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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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0] 资助幼师方式 议员质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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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券计划将资助非牟利幼稚园校长及教师进修,不过有立法会议员担心,这对私立独立幼稚园的老师造成不公平。 资料图片

 【本报讯】施政报告宣布今年9月起推行学前教育学券计划,除直接向家长提供学费资助外,也会津贴全体幼稚园校长及教师提升专业资历。不过,由于非牟利及私立独立幼稚园的教师会接受不同资助方式,多名立法会议员都忧虑可能出现不公平情况。

五年后全港幼师可达标

 李国章昨日出席立法会接受议员质询时表示,当局推出学券资助家长的同时,亦透过津贴鼓励所有校长至2011/12学年或之前取得大学学位,而教师则应获得幼儿教育证书资格。他介绍指,当前约1万名幼师中,四分一已取得幼教证书,另有超过25%正报读有关课程,按课程每年提供约1,000学额计算,当局有信心5年后能达到上述目标。

私园幼师可获发还学费

 他解释,参加学券计划的非牟利幼稚园将会从学券中获发部分款额作教师发展津贴,学校可因应需要资助教师及校长修读有关认可课程、聘请代课教师及开展校本专业发展计划。

 而于私立独立幼稚园任教的教师或校长,如报读认可的幼儿教育证书或学位课程,当局会按学年向成功修毕该年度课程的在学校长或教师发还最多50%的学费,上限为6万元。

 不过,议员张宇人质疑,非牟利和私立独立幼稚园教师资助方式不同,他们获资助的款额亦可能不一,担心存在歧视及不公平的情况。

 张超雄亦称,当局规定只会资助教授3岁以上班级的幼稚园教师,但现时部分幼稚园同时服务2岁的学童,担心部分教师未能受惠。

 李国章回应指,负责教2岁幼童的老师亦须同时教授其他班级,相信不会有老师因此而未能获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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