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9] 学生报淫亵 影视处接7投诉 放大图片
■中大学生报昨日发表声明,指该报内容并不鼓吹淫秽,反而是传媒对内容「无限上纲」。
【本报讯】(记者 夏志礼)中大学生报遭舆论斥为「淫秽」一事余波未了,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昨日再收到6宗新投诉,指斥该报淫亵程度令人震惊及不安。不过学生报出版委员会昨日发出声明,表示对报章被定性为淫秽「感到意外」,更辩称传媒「无限上纲」。有学者批评学生报「仍不知错」。
对于传媒指控中大学生报情色版内容露骨过火,该委员会声明强调,情色版成立「旨在打破一元性论述,解放遭这论述压迫的弱势者」,为批判现今社会单线、扭曲的情欲想像,营造开阔讨论性与欲望的空间。而备受争议的乱伦和人兽交问卷,亦非刻意鼓吹某种性行为,只是让读者「如实反映他们的性想像」。
委员会反指传媒「无限上纲」
声明又指,若鼓励同学发表意见等如鼓吹「淫乱」,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亦应同样被视为「鼓吹」同性恋、加剧艾滋病、打击出生率等等。「若本报存心卖弄色情,哗众取宠,何不刊登裸女艳照直接挑起读者遐想?」委员会批评传媒「无限上纲」。
此外,委员会表示,传媒「讲饮讲食」时,亦无要求专家学者剖析,斥责有论者指责该报不以艰深学术谈性只为了维持禁忌。他们认为,大学和师长对性三缄其口是极为不健康的状况。他们不反对以学术谈性,但这种经过消毒的象牙塔口吻却排拒了部分社群。委员会又以童话「国王的新衣」作比喻,指国王没穿衣,唯有不拘谨害羞的诚实小子指出真相,而学生报亦希望透过空间鼓吹知道、面对、分享及沟通,让同学敢于由衷说出亲身经验和想像,达致「求真相、问为什么的第一步。」
张民炳:冀学生有勇气认错
香港教育政策关注社主席张民炳指出,声明显示委员会学生仍未意识到自己犯错,而他们所提出的理据也说不通,「当大部分传媒的社评也指责你的时候,你还以什么传媒曲解作为辩护理据?我希望学生能有勇气走出来认错。」影视处发言人昨日表示,就学生报事件,处方共接获7宗市民投诉,他们已经就事件作出跟进,并会审视该报内容以决定是否把刊物交由淫亵及物品审裁处评级及作出裁决。而中大发言人亦指出,由校方成立的调查委员会已经展开调查工作,并会按调查结果及学校机制决定如何处理问题。
律师:意识不雅 可评第二级
律师黄国桐指出,如果事件真的交由审裁处处理,文章作者及有份参与出版的人士均有可能面对处罚,「发布不雅刊物可判监3年,罚款亦可达数十万」,他又指,如果文字行文猥亵、意识形态不雅,已可定性为第二级不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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