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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专讯】针对台「外交部」推动与巴布亚纽几内亚建交款遭侵吞案,前「监察院长」王作荣今天批评,前「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与前「外交部长」黄志芳都应为这件丑事自杀。他认为,巴纽案是百分之百洗钱的案子,不是把钱贪到荷包的问题,他相信检察官会查出结果,而「监察院」即使有「监察委员」,能发挥的作用也不大。
据「中央社」报道,许久未现身的王作荣上午出席监察院举办的「第一届监察法制学术研讨会」,会后面对媒体询问对巴纽建交案的看法,侃侃而谈。
他一开口就说,巴纽建交案是百分之百洗钱的案子,不是邱义仁、黄志芳把钱贪到荷包的问题,这是洗钱的问题,至于帮谁洗钱,他也搞不清楚。
王作荣表示,现在全案已进入司法调查程序,好在五二零政权就要移转,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检察官也不敢随便,程序一定会继续下去,会查出结果,他完全放心。
被问到「监察院」是否可在此案追究、弹劾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的疏失?他说,监察权之前被「修宪」一搞,能发挥作用的机会不是很大,只有一点荣誉的作用,就是高官被「监察院」提出弹劾就会没有面子,除此之外,实际作用不是很大,「此案还不用着『监院』」,更何况现在没有「监察委员」,等到未来补实后,再行使监察权也不迟。
王作荣指出,邱义仁、黄志芳与前「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等三名官员用不着弹劾,因为弹劾结果如果有刑事责任就会移送司法机关,如果有行政疏失或决策错误,就会送到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
他认为,日前「外交部」会计长杨德川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的答询内容,指出此笔款项可列为意外事故,根本是「胡说八道」,只有那样的「外交部」才会有这样的会计长,这种会计长应该被撤职。
巴纽案最被王作荣感到疑惑的,就是「外交部」凭什么去开私人帐户?为何开帐户时,未让「外交」官员甚至驻新加坡代表参与其中?为何这么放心把三千万美元交给两个骗子手上,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例子,「这是大笨蛋,即使是个白痴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他认为,黄志芳作出把钱汇到私人帐户去的事情,就应该自杀,「我不是说黄志芳会贪污,黄志芳没有这个胆量贪污,没有胆量碰这个钱」,命令黄志芳这样做的人,也应该负责任,邱义仁和黄志芳做这种丑事,两个人都应该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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