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专讯】一名二十六岁男子,月前以胶樽击女艺人薛凯琪,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接受精神科治疗两个月。
裁判官又透露,案件审讯期间,有人致函要求判被告监禁,已将事件交由律政司处理。
被告的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虽然患有精神分裂,但如果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会被标签,将来很难找到工作,希望法官判处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