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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专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台湾「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做出三审判决,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二审时的马英九无罪判决,全案落槌定音。至于另一名被告余文的上诉部分,也被驳回。
马英九「特别费案」是在去年2月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将马起诉。台北市府秘书余文则被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同年8月14日宣判马英九无罪,余文判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4个月,减为有期徒刑1年2个月。后来检方不服而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28日二审宣判马英九无罪,余文应执行1年有期徒刑。余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1月9日,台湾「高检署」认为,因本案判决攸关「首长特别费」性质的认定,未来确定判决的法律见解对侦审同类型案件具有关键性的指导作用,宜由「最高法院」就此争议问题做出统一见解,较能避免同类案件的用法歧异,因此提起上诉。
另据台媒报道,当前台湾尚有蓝、绿阵营200余名台面上的政治人物,都因「特别费案」由台「特侦组」列管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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