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汇专讯】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对2001年制定的停车场管理办法进行更改完善,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后广东部分地区高价停车费现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广东部分城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场地短缺与机动车数量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由此而引发的乱收费现象层出不穷,群众对「停车贵」、「停车难」反映比较强烈。
据了解,新的《管理办法》吸纳了各地近几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有效经验,除室内专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外,其他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着重于解决现有管理政策的缺陷和不足。
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造成部分商场出现了「高价停车费」,现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对于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因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确需收费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补偿成本不盈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
|